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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宁党务工作信息(2014年第13期)

2014-05-13 09:35:38     来源:;

我司荣获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”称号


2013年12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授予我司“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”称号,并且授予牌匾与证书。
2012年以来,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,我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,按照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》、《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》、《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》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,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拓展工作领域,丰富工作内容,创新工作形式,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。
为了深入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,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,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建设,自治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,授予我司等76家企事业“单位自治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我司受到表彰后,会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不断取得新成绩。同时还要向其它受到表彰的企业单位学习,扎实工作,开拓创新,继续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。认真履行《集体合同》、《工资集体协商合同》、《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》。厂务公开始终以生产经营的难点,职工关心的热点,廉政建设为关键点,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,共同发展。最终形成“企业关爱员工,员工忠诚企业、企业与员工共建共享”的良好局面。